红五军团传奇第12部分(2/2)

1932年8月3日,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在瑞金叶坪,临时中央政府大厅里对“季、黄反革命案件”进行公审。最高法庭由何叔衡、梁柏台、刘伯承、陈寿昌、刘振山五人组成,何为主席。原告人李克农代表国家政治保卫局指控季、黄参加宁都暴动根本就是投机的,且随时隐藏着再做军阀梦,毁灭红五军团和宁暴光荣历史的反革命企图。此外,还罗列了一大堆捕风捉影,莫须有的罪状。同时遭逮捕被公审的还有:肖世俊(十五军参谋长),李聘卿(五军团经理处会计科长),高达夫(十五军经理处副处长),牛冠甫(十四军参谋长,红校总教官),张少宜(十五军副军长,红校总教官),刘佐华(冯玉祥与季振同的联络代表),蔡佩玉(红军学校俱乐部管理员)等7人。

下午进入审讯阶段;第一个被押上来的是“反革命主谋”季振同。

“季振同,你还有什么名字?”

“汉卿、恭之、异之、瑞祥、仆民、民仆、共之等等,大约有十几个吧!”

“你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化名、别名?有什么真实目的?”

“这都是过去的事情,哪存在什么目的?”

“你是否心怀不满,阴谋反叛过去?”

“没有!我都离开部队,准备出国学习了,哪有什么拖枪的想法。”

“你与胡景陶密谋,与刘骥通信,又怎么解释?”

“我与胡的会晤是经中央批准的,与刘骥的信件大多是宁暴以前的,怎么能用到现在呢?后来的信我也全交给肖劲光政委看过了。”

……

第二个被押上来的是黄中岳。

“你们是否在九堡召开拖枪会议,阴谋反叛过去?”

“纯粹是无稽之谈!我们只不过是发发牢骚而已,我只说了些风凉话。”

“什么风凉话?”

“我说……,苏区有四多,演讲台多、标语多、口号多、没有顶的房子多。就这些,难道这也算是反革命吗?”

“你是拒不承认啦,那么你在漳州做便衣干什么?”

“那是下面的同志给我做的,也是军事上的需要。我要是想开小差或者拖队伍,还怕找不到一件便衣。”

……

八月四日,苏区最高法院完全同意原告机关的诉讼意见,抓住季、黄等一些还没有构成事实的问题,最后判决如下:

判决季振同、黄中岳、肖世俊、张少宜、牛冠甫、高达夫、李聘卿、刘佐华八人执行枪决,并处没收他们的一切财产。蔡佩玉监禁五年,此判决是最后的,无上诉权。

当这一判决送达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时,毛泽东和项英及时把住了关,没有同意。他们一致认为判决过重。1932年8月10日,由毛、项签署的中央委员会决议如下:……季、黄为此案主谋,但曾为宁暴领导人,应予减刑免死,二人死刑减为监禁十年。牛、高、张等三人非此案主谋;可改为监禁8年,其余刘佐华等4人仍按原判执行。

叛决后,季、黄等人一直被监禁在瑞金九堡、麻田等地。由一个连的正规红军担任看守任务,他们均被单独囚禁,伙食不错,可以看书,还可以和看守的战士说说话。日子虽过得漫长,可毕竟还有那么一丝希望。当然,他们更加期待着有朝一日,能够彻底平反,还自己一个清白。

意想不到的是,1934年10月红军主力长征前夕,为纯洁内部,甩掉“包袱”。中央政治保卫局草率地将己囚禁达两年之久的季、黄等人杀害于瑞金九堡的大山之中。

被害时,季振同年仅33岁,黄中岳30岁。

红军长征到延安后,毛泽东曾痛心地对肖劲光讲过:“把季、黄二人杀掉是不应该的,”建国后,毛泽东在中南海怀仁堂的一次高干会议上又一次谈到:“季、黄二人在宁都起义中是有功的,没有他们,全部起义的胜利是不可能的,把他们处决是错误的!”

周恩来总理在1972年6月批林整风时也曾沉痛地讲道:“五军团二位领导人季振同、黄中岳;在宁都起义中起了关键作用,肃反时外面有谣传,说这两个人不安心,想拖队伍走。李克农向我报告,我同意将他们逮捕,结果处死了。这件事,我是有责任的。”

1979年6月,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,原宁都起义的参与者姬鹏飞、黄镇、李达、王幼平、袁血卒、苏进、孙毅等上书中央,要求为季、黄平反。不久,经中央书纪处批准,对季、黄给予了公正的评价,并恢复了他们的党籍,予以平反。英魂终于昭雪,只可惜这已是过去近半个世纪了,来的太晚了,因为烈士们的亲人遭受了那场空前的浩劫,他们背负叛徒家人之名遭惨酷迫害,季振同将军的女儿甚至被斗的精神失常,她的爱人在苦难中含冤自杀……。这所有的一切;九泉之下的烈士们能闭上冤屈的双眼吗?

值得一提的是,红军主力长征以后,苏区中央分局仍继续执行“左”的肃反政策。据时任赣南省登贤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的钟家瑶亲历所言:原宁都起义过来的,分配在中央分局机关工作的十几个人,项英认为他们“靠不住”,于1935年2月下旬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,下令将他们杀害了。

红五军团自成立以来;历经数次混编;人员编的很散;可以?